行政处罚决定书〔2024〕2号当事人:新疆天源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天源汇智或公司),住所: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1栋。闫少春,男,1965年10月出生,新疆天源汇智